供应广州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办事程序
2018-09-21 14:18:37 来源:建筑公司注册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办事程序如下: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前,企业应先办理“企业身份识别系统”,具体办理方法请查询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局”)“行政许可”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办事程序如下: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前,企业应先办理“企业身份识别系统”,具体办理方法请查询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局”) “行政许可”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企业身份识别系统办理指南》。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一)申请者在201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间在省局行政审批系统填写换证申请材料,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受理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换证申请资料(一式二份):
1、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申请表》及其电子文档;
3、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含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全本复印件;
5、已取得的各生产范围和品种有效期内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正在申请认证的,同时提交受理通知书,并在申请表备注栏内注明;对于处于搬迁、改造或异地改建等的药品生产企业,由企业说明情况;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新增生产范围的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6、上海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报告表(未实行质量受权人的无需递交);
7、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和各生产范围五年来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概述、存在问题、风险分析及改进措施;
(2)五年以来已经停产的生产范围、停产原因、生产条件改变情况、未来计划等;
(3)五年来接受各级各类药品监督检查、药品GMP认证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其中近两年检查与整改情况应当详述;
(4)五年来不合格药品被国家和省局质量公告通告情况及整改情况;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其中一份交市局受理中心,另一份交企业所在辖区局。
企业在递交上述资料时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和申报资料承诺书(具体格式见市局办事指南中的“行政审批类”项下)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二)市局受理大厅5日内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电子文档导入省局行政审批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上海代办药品生产许可证(三)市局审核、发证
市局对企业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办条件,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予以换证,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